音樂比賽自我觀點

音樂比賽的起源,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時期的太陽神與眾神之間的對戰。西元前六世紀,在特耳菲城紀念阿波羅斬巨蟒的競賽大會。除了體育,當時就有音樂與詩歌的比賽。古希臘人認為,公開的比賽能刺激演奏者增強實力,也增加大眾欣賞能力。

而這樣的和平也慢慢有了轉變,巴洛克時期,韓德爾和史卡拉第在奧圖波尼主教的贊助下,到羅馬互相較勁琴藝;莫札特與克萊門第在奧國親王約瑟夫二世的宅第裡開擂台賽;貝多芬與烏爾夫常常在雷蒙男爵官邸較量琴藝。這幾次的比賽,也留下了良好的影響。在羅馬的兩位呢,日後成了好友;克萊門第則體會到,音樂結構遠勝過技巧的炫耀(我非常同意);貝多芬與烏爾夫兩人也互相敬重。

浪漫時期,貴族沒落、中產階級興起,音樂家不可能靠貴族們支持生活,而要開始商業化的演奏,所以名聲與技術成為了維生的必備條件,比賽中常常流露出殺戮的血腥。最有名的,就是李斯特在當時,和一位叫「泰伯格(Sigismond Thalberg)」(每次想到這個都會想到快打遊戲的泰瑞伯格XD)展開琴藝大對決,雖然兩人都是當代巨星,卻也造成了日後的水火不容。

到了現代樂派,最開始的比賽還能維持「以音樂會友」這個精神,然而直到現在,音樂比賽多如牛毛,鋼琴、長笛、小號、提琴……還有各種名稱,除了世界三大「蕭邦鋼琴大賽」、「柴可夫斯基鋼琴大賽」和「范克萊本鋼琴大賽」外,台灣也有「Yamaha比賽」、「史坦巴哈鋼琴大賽」,最近冒出「新唐人音樂大賽」、學校有貼「日本古典音樂比賽」,隨便說說就一大堆……幸好我的老師很開明,要比不比隨便我。

人們開始迷信得獎,認為比賽中得獎者就是證明,也是事業的保障。然而,音樂比賽的目的已經變質了,人們不在追求「音樂的和諧」,而是利用音樂爭得你死我活。很多人學音樂,為了得獎而不斷練習,卻完全沒有體會到音樂的內涵,這是非常可惜的。

再來是中國的崛起。中國有一種「非贏不可」的心態,所以訓練學生都非常嚴格,網路上五歲就在彈義大利協奏曲,郎朗得過多少第一名也是同樣的情況。但是仔細聽,五歲的「人工」巴哈,實在缺少了「和諧」的美感,郎朗那樣的彈奏方式,作曲家都會心臟病發吧= =

更何況,現在的音樂比賽評審都有可能找三流,或是因為國家與國家的利益和威脅,比賽究竟公不公平不得而知。我只能說,在那個當下,他的演奏符合評審的口味罷了。所謂的「第一」,最後能不能在國際舞台上活躍,靠的是他的實力,而不是他得過多少獎項。

最明顯的例子,就是1955年的蕭邦鋼琴大賽,當年最後的決賽其實有爭議。因為當初評審分成「蕭邦演奏派」與「鋼琴家派」,在兩者難分軒輊之下,哈拉雪維契卻因此脫穎而出。所以最後的排名是:第三名傅聰、第二名阿胥肯納吉、第一名哈拉雪維契。

然而,第一名的姿態,所演奏出的音樂是什麼表現呢?聽聽以下的視訊就知道了。蕭邦練習曲op.10, no.1

哈拉雪維契

阿胥肯納吉

至於台灣嘛……父母帶著小孩學音樂,究竟是為了要他們比賽,給自己成就,還是小孩真的喜歡音樂?以我觀察到的現象,念音樂班總是生活在競爭和恐懼之中,怕別人比自己強,所以開始封閉自己,據說音樂班有些人很孤傲……不知到是否是這樣影響而來。

「比賽只是用一種標準來衡量音樂,重要的是心中有沒有把音樂當成生命的一部分」 by 我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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