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大片墓園,就這樣進入我眼簾。
人,需要墳墓嗎?
當事人都已經走了,即使為「當事人」蓋墳墓,他也不會有感情。
因為人會死,所以才沒有「永恆」。現在的快樂,不可能是一輩子;生命,也不是永遠年輕。
當死去時、或死去後,除了能記得你的人,再過個幾千年,又有誰能記得你呢?
又不是皇帝、還是作惡多端的宦官,現在也很少有皇族統治的國家,能當上皇帝的更是少之又少,況且,是平常人呢?又有多少人會紀念你?
自從「夢見之葯」後,世界在我眼中,只不過像個淡淡的空間,輕輕搓揉,就會崩塌,那麼,要留念又有什麼意義?
不用紀念了,死了就消失了,什麼也帶不走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