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賺錢就好

在美國時,看到同學在車上不斷將ipod調整換歌曲,就會想到,現今的流行歌就如同名牌包、科技產品,如果發行久了,再回頭聽就會覺得過時。

雖然音樂被稱為聲音的藝術(well,20世紀的作曲家做出一堆鬼吼鬼叫的東東也是「藝術」orz),但是流行音樂,因為被冠上了「流行」,因此帶了時效。

古典音樂,之所以被稱為古典,因為它們是經典,不會隨著時間而淘汰,即使到了現在還是很多國家拿這些音樂和音樂家騙錢(?)……莫札特巧克力、莫札特內褲……真希望有莫札特按摩棒那個淫魔的棒子不知道督起來爽不爽(大誤)。

比起流行音樂,很多古典音樂的作曲家都窮困潦倒,或是說藝術家很多都是死後才有好的名聲,作品賣好價錢。

對於當事人來說,或許賺飽飽才是首要任務,管他經不經典,我爽就好。

嘛,這樣說也沒錯啦,Lady Gaga一百年後也不會有人記得了,但是她賺飽飽,這又何妨?

只是人類的文明或許就會這樣一點一滴的消失吧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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