練各種樂器,要具備以下四種特技:眼到、耳到、手到、精神病。
眼到:這是最基本的。眼睛不看譜,大多數人不可能學好一首曲子。那些不看譜的怪物,只是少數例外,請乖乖讀豆芽菜。(簡譜最好也會,那是從巴洛克的數字低音而來,天啊,我竟然不會orz)
耳到:耳朵要聽音,不要連差個半音都覺得還在合理範圍,用物理「頻率」來算,差異點就是差本多。尤其是在絃樂中,按錯一點點都是聽得出來的,因此,耳朵要專心聽。
手到:不能只聽大師演奏,要先從模仿開始,學著大師們的控音、拍子、感情表達,這雙手絕對不能閒著。從簡單,到困難,循序漸進,不要超捷徑。
精神病:這點比較困難,但是非常重要。想到達到「變態」的境界,失戀要五次以上,到最後精神嚴重崩潰,變成「有點怪怪」的人後,再去彈各種曲子,就會有一股「新的魔力」產生。當然,想正常學好音樂的不必這麼極端,除非要試試「超技練習曲」。
這些的總和,就是李斯特第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