漫談「音樂」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

坦白說就古典音樂初學者而言,李斯特很多曲子一點也不好聽,不論是學音樂或是聽音樂,李斯特的曲子通常不被大家接受,講白了就是「聽的出來很厲害,但就是因為太厲害了,好像喪失了音樂的美感」。

對於這樣的言論,我也只能說這個世界上聽流行音樂的人太多了,旋律取勝已經是天經地義。我們欣賞古典音樂的人,到最後其實也不是在聽他好不好聽了,因為古典音樂已經成為歷史,數量就這麼多,不會再增加了,所以我們也不會去管它又有做出了什麼創新或是變化,而是去欣賞古人們把鋼琴這項樂器發揮到了什麼境界。

用較難聽卻較現實的講法,來比較古典樂跟流行音樂,古典音樂重技巧也重感情,但對於現代人而言,古典音樂的技巧太超過了,讓人覺得有距離感(因為多數的人做不到),而且古典音樂所表達出來的感情根本就不貼近現實生活,所以無法讓人認同。

而流行音樂重感情而不重技巧,看看世面上的流行音樂樂團便知,當然不可否認的是,當中也不乏非常優秀的音樂人(只不過別跟我說流行音樂技巧有多難…再難的技巧我都見過了)

說到技巧,就我而言我覺得巴洛克時期的技巧才是最難的,雖然那時的曲子沒有像浪漫時期般澎湃,也就因為如此,一般人總認為浪漫時期的音樂比較好聽,而且好像也比較難。

講深一點點,巴洛克時期的鋼琴是大鍵琴,沒辦法彈出像在鋼琴一樣的回音(就是踩右邊踏板),所以他們的音樂都是非常平均的,但就是平均所以才無聊,因為沒有太大的變化。最不公平的就是巴洛克音樂難就難在手指的動作,所以旁人看到會覺得其實沒什麼,但看看浪漫時期的音樂,很多曲子到後面都會衍生成雙手必須大開,而且是要手掌八度音敲擊鍵盤才能彈奏出來的,也就是左手很低音,右手很高音的意思(聽聽史克里亞賓的曲子吧,去爬文,我有發過),這樣的結果就是會讓整手曲子聽起來很激烈(巴洛克時期動手指,浪漫時期動手腕,好像全身都在動,所以浪漫時期看起來好像比較難,這樣解釋夠清楚了吧。)

這也是為什麼現在的搖滾樂團需要有bass的原因,bass其實在樂團裡面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,只不過因為是重低音,只能默默的在樂團內貢獻,不能像電吉他那樣有很多表現機會,到中間還可以表演solo…

還有….

現在的流行歌,很多都是在敘述愛情,可是古典音樂可不會氾濫成這樣,有很多的音樂家,只是純粹看到了一幅美麗的風景,或是看到小孩子、小動物,就可以立刻創作出一首鋼琴奏鳴曲,甚至是交響樂。只是這樣子的創作被現代人稱作脫離現實,因為人們比較希望歌手寫出來的歌曲寫進自己的心裡,聽到到的歌是可以容易親身感受的。

「這首歌真是寫進我心坎裡了」、「這首歌根本就是在講我嘛!」、「這首歌是我最近的心情寫照」………

因為寫進心裡、因為同樣是現代人、因為每天都生活在同樣的環境,所以創作會被社會大眾所認同。在這樣的環境被人家說聽古典音樂的人是怪咖,你說誰對誰錯?

發表迴響

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。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