詐騙集團,會因為欺騙別人,而被判刑。
但是,如果自己欺騙自己,是不是也應該判刑呢?
「自我」、「本我」、「超我」,互相壓抑、互相抗衡,「想要」與「不行」兩個想法,交合在一起,我否定了一個,是因為我不希望另一個出現。
假如,我的心是「想要」,我卻故意用「不行」否定這種感情,希望能壓住它並活下去,我等於是在欺騙我的「想要」。
這樣有罪嗎?我在騙人哪!騙的是自己!
當然不會有罪,沒有人知道我正在騙誰,即使我跑去律師事務所提告,他們都會認為我是神經病……
「只有神經病才會創造兩個想法互相欺騙」。
我覺得,他們會這樣回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