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辭,不怎麼喜歡。許多現在的修辭裡,甚至有強詞奪理之疑。
「徐噴以煙」,倒裝變成「以煙徐噴之」,看似倒裝,但也可以不倒裝。意思是一樣的,如果說作者在寫文章時原本是這個意思,也並沒有倒裝之嫌疑,後者解釋卻變成「此句為倒裝句」,那就有違背作者的意思了。
很多言詞都是後人研究出來的,發現「這樣似乎也可以」,那只是意思的表示是一樣的,並不代表作者真的想讓他如此。畢竟,所有古文作者都長眠了,很難再把他們請出來解釋一番,在考察中一定會有這樣的現象,「違背作者本意」。
因此,我幾乎都只是大概了解某句話是某種修辭,並不會鑽牛角尖,有許多是我們不懂的事,再如何研究也是無解,說不定還違背了真理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