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是很徹底的毫無意義

人生真的是毫無意義,對於我這個嚴格來說吸過毒的人來說,有這樣的體會。
當然警察抓不了我,因為「罪刑法定原則」,我所服用的毒品並不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內,而且法律不朔及既往,即使以後被寫入法條,警察也拿我沒轍。
至於我所服用的毒品,叫做I-Doser。利用左右耳的聲波差異,來干擾腦波,進而產生幻覺,並且會全身打顫,停止使用幾分鐘後會有想吐的症狀,效果等同於毒品。
請看以下的VCR

當我服用完這樣的毒品後,身體很不像自己的,是個可有可無的存在。各種情緒反應也只是一連串的化學反應罷了。
所謂的成就感、滿足感、或是拿到一筆錢的快樂,追根究柢,通通都是毫無意義!
在幻覺產生的那一刻,的確是天堂;但結束以後,身體的痛苦就是永無止盡的地獄,即使吐到胃都翻出來(實際上我沒吐),也不能把這樣的痛苦給消除。
也或許是嘗過I-Doser的魅力,以前疼痛或是拉肚子痛,總會想要趕快過去,現在只是坐在馬桶上讓身體自己痛,「痛就痛,管他的」這樣的想法佔據腦袋,所以是間接消極地增加了對痛苦的忍耐?
所以人活著幹嘛?極樂和極苦都嚐過了,死了也不會怎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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