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我們來透視戀愛的本質。
戀愛的本意,就是:為了要繁衍後代,所產生的一項機能。這就是它的根本。
有人因為失戀而痛哭,有人因為分手而自殺。很多人,即使已經分開了,腦中還是會對對方有一絲絲的「期待」。即使經過五年、十年,一輩子都還會有「對方」的氣息。特別是女孩子,這是因為先天上生理不同。男生是以視覺為導向,女生則以心靈為基礎,這無法強求,是天擇決定的。
踏進這個領域,說簡單很簡單:有七天內就可以嘿咻,也有三年內連嘴都沒親過,或是剛成一對,五分鐘後就分手(涼宮春日就是這樣,現實一定也有)。說難也困難:經過好些日子,發現對方真的「不錯」,想要「攻略」時,已經被奪走了,或是對方早就有心上人了,那就死心吧,外加痛哭三天三夜。
或是在這兩邊游走:他真的不錯啊,好喜歡喔,可是不知道對方會不會拒絕。如果失敗怎麼辦,那就連朋友都做不成了。
談戀愛後,自己的視野也會漸漸變小。只看得到對方的優點,只會、也只能欣賞一個異性,心中的「他」一定要排第一,自己的時間銳減,還要擔心變心問題。人不是普通的動物,嘿咻完就能拍拍屁股走人,還要負起許多責任。隨便亂嘿咻可是會坐牢的。
所以,該不該談戀愛,這個問題嘛……我想,讀完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以及劇本後,再看看自己有沒有需要,這大概是最好的選擇。